陽光法案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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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廉政委員會106年4月19日舉行第5屆第32次會議,審議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查核案48案(49件),裁處1件,計處罰鍰新臺幣(下同)8萬元,48件毋庸裁處;審議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調查案1案(1件),予以裁處,計處罰鍰34萬元;審議政治獻金查核案19案(19件),均毋庸裁處〔備註:陽光四法查核(調查)案件可能涉有多位查核(調查)對象,故分別呈現查核(調查)案數及裁罰件數〕;審議上開類型以外之其他案件7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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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4月份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罰鍰處分案件,提起行政訴訟1件;違反政治獻金法罰鍰處分案件,提起訴願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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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6年1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監察院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計1,07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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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6年1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監察院許可政黨政治團體依法申請設立之政治獻金專戶3戶;同意變更政黨政治獻金專戶1戶;同意廢止政黨政治獻金專戶1戶(請連結監察院陽光法案主題網:政治獻金專區→政治獻金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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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第119期廉政專刊,業於106年4月19日出刊,內容包括:教育部部長潘文忠等107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監察院第120期廉政專刊,業於106年4月28日出刊,內容包括:新北市政府農業局局長李玟等104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請連結監察院陽光法案主題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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