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104年度工作檢討會議 院長張博雅嚴加強調監察職權行使時效
監察院105年1月28日舉行「104年度工作檢討會議」,會中提到104年監察職權行使替國家獲致財務增益績效逾54億元,成效良好,對此院長張博雅特別強調,監察院確實為民眾做了許多事,但是在職權行使過程中,務必要注意時效,尤其是行政機關後續改善情形,更要密切追蹤,重視監察職權的執行效率,以有效保障人權,實質回應人民期待,使監察院朝「人權院」的目標邁進。
會中也再次重申目前監察院仍有11位委員未補實,除影響業務正常運行,更限縮監察職權行使,希望積極完成監察委員補實作業,以完備國家憲政制度。
由於外界對於監察院的功能仍常有質疑,日前院長張博雅指示,監察院同仁責無旁貸應到各處替監察院發聲,對外說明監察院為國家節省巨額公帑,為民眾申冤,保障人權等事項。此項宣導業務目前籌劃進行中,與會委員對此決議皆表示肯定。
秘書長傅孟融院務報告時指出,104年各機關因參考或依據監察院糾正案、調查意見函請改善案,進而獲致財務增益績效逾54億元,其中節省公帑達35億6,251萬元,間接促成政府歲入增加19億2,765萬元,另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計854項、促進法令增修計167項。
104年監察職權行使績效如下:
- 人民書狀收受及處理:104年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5,033案,司法類書狀達1,772案,占35.2%;其次為內政類1,404案,占27.9%;第三為財經類856案,占17.0%,顯見司法正義與國計民生等案件仍為民眾首要關心議題。
- 調查:104年核派調查案件計279案,參與調查之委員計591人次,協查人員計456人次,投入許多調查人力,期迅速回應民眾期待。
- 糾正、糾舉及彈劾:104年總計成立糾正案86案、函請改善案176案,各機關函復處理結果,行政機關自行議處人員達378人;104年成立彈劾案13案、糾舉案1案,彈劾31人、糾舉1人;其中高階文官(包括選任、特任及簡任)計彈劾17人,所占比重達54.8%。
- 巡迴監察:104年中央機關巡察計51次,提出意見1,300項,經主管機關處理後,計檢討改善209項、研修法規20項、研究辦理210項、說明釋疑737項、提出資料供參104項、其他20項;巡察地方機關53次,接受人民陳情案件計428案。
- 審計相關業務:審計部104年函報機關人員有關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上之行為、效能過低及未盡職責情事等案件之處理情形報告案,共計213件,其中據以派查38件、移相關委員會5件、再函請各機關查處見復11件、准予備查94件、審計部函請相關機關查處副知監察院65件。審計部函報案件或監察院引據審計部審核資料成立糾正、糾舉及彈劾案,計35件。
- 廉政業務之推動:104年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計10,485件,受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自行迴避報備計39案,設立許可申請及公告政治獻金專戶計369戶,另受理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之申報計1,895案。104年廉政案件裁罰處分共計44件,其中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計39件、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計3件、違反政治獻金法計2件。
- 人權保障業務之推動:104年監察院共處理人民書狀5,029案,其中涉及人權議題者,計4,133案,占處理總數82.2%,以司法正義、財產權、工作權案件數量最多,居前3名。另監察院審議通過之209案調查報告中,有114案涉及人權議題,占調查案件數54.5%,其中涉及財產權、生存權及健康權、司法正義,居前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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