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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89期 105.09.10發行
監察院促重整食安稽核把關機制 揮別臨食而懼的陰霾   ●綜合規劃室、監察調查處

「日本在二○○五年,將第六育『食育』,列入國民義務教育的教學重點……一、二年級的小朋友以『最喜歡營養午餐』為主題……三、四年級則以『長壽食物』和『關心自己的身體』為主題……五、六年級重點則放在『安全、安心的飲食』及『檢討自己和飲食』……『如果能改變孩子,就能改變家庭』,岡田校長強調,長大後飲食習慣很難再改變,『食育應該從小開始』。」(引自天下雜誌519期〈食育 孩子動手種、學習煮〉)

103年9月國內爆發不肖業者蒐購餿水油及皮革廢油,加工製成劣質油之案件,事隔月餘,又發生正義股份有限公司及頂新製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自越南進口飼料油混充食用豬油案。食用油係食品的基本原料,然全民卻深陷餿水油及假油的恐懼中,美食當前卻不知道能否安心吃下肚,食安信心全面崩盤。

監察院為保障民眾的健康人權,旋即展開調查,發現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未確實依據越南官方證明文件對違規之進口牛油予以預防性下架,無故稽延處置時效長達18天,使相關產品讓不知情的消費者購食,又以忌憚國家賠償為由,對違規食品之證明文件認定基準及採行下架措施之抉擇不一,有失執法之客觀公正。而該署對邊境查驗措施把關鬆散,過度仰賴進口食品業者自主管理措施,卻欠缺配套內控簽證勾稽機制;且未即時公布問題食用油之相關資訊,罔顧消費者權益。

有感於民眾臨食而懼的氛圍,監察院不曾懈怠,積極調查後爰糾正食藥署,並持續追蹤相關機關改善情形,促使行政院成立「食品安全辦公室」強化跨部會食品安全業務,食藥署亦訂定「食品衛生安全預防性下架原則」及「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產品處理流程」,於發生重大突發性食品衛生安全事件時,有一致性原則可資遵循參考,並修正輸入食用油脂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公告油品等89項貨品分類號列,增列複合輸入規定,以落實邊境分流管理制度。另利用食品追溯追蹤管理資訊系統及食品業者登錄平臺,追蹤輸入食用油脂流向,並勾稽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工業用及飼料用油脂系統,交叉比對產出可能之高風險業者清單,再由中央與地方衛生機關稽查人員實地派員查核,以確認油品使用數量及流向。

期盼經此風暴,政府能化危機為轉機,重整食安稽核把關機制,並逐步推動「食育」,讓「食在安心」的觀念得以從教育扎根,企業在追求利潤的同時,更能考量商譽的永續,傳承企業的社會責任;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能夠判斷商品的合理價格,而非一味追求最低廉的價格,共創政府、企業、消費者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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