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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91期 105.11.10發行
陽光法案執行情形
  • 監察院廉政委員會105年10月19日舉行第5屆第26次會議,審議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查核案79案(88件),裁處4件,計處罰鍰新臺幣(下同)120萬元,84件不予裁處;審議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調查案1案,不予裁處;審議政治獻金查核案99案(134件),裁處(含沒入)126件,計處罰鍰(含沒入)1,875萬5,500元,8件查無違法情事或毋庸裁處〔備註:陽光四法查核(調查)案件可能涉有多位查核(調查)對象,故呈現1個查核(調查)案可能有多件裁罰或不同查核(調查)結果情事,爰有裁罰件數大於審議案數之情形。〕;審議上開類型以外之其他案件16案(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裁處案件,經訴願決定撤銷另為適法之處理1案,仍作與原處分相同內容之處分,即依法裁處100萬元罰鍰)。
  • 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監察院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計2,301件。
  • 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監察院許可政黨政治團體依法申請設立之政治獻金專戶4戶;另同意廢止政黨政治獻金專戶7戶。(請連結監察院陽光法案主題網:政治獻金專區→政治獻金公告事項)。
  • 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擬參選人依法向監察院申請設立政治獻金專戶並經許可者共有16戶,分別為第17屆苗栗縣獅潭鄉鄉長補選1戶、第17屆屏東縣三地門鄉鄉長補選1戶、第17屆屏東縣里港鄉鄉長補選1戶、第18屆屏東縣議員補選1戶、第2屆高雄市鳳山區國泰里里長補選2戶、第17屆彰化縣田尾鄉鄉長補選1戶、第12屆臺北市大安區黎和里里長補選1戶、第17屆花蓮縣花蓮市市長補選3戶、第17屆南投縣仁愛鄉鄉長補選1戶、第17屆雲林縣口湖鄉鄉長補選1戶、第2屆新北市汐止區興福里里長補選1戶、第12屆臺北市文山區樟新里里長補選1戶、第20屆基隆市七堵區堵北里里長補選1戶。
  • 監察院第112期廉政專刊,業於105年10月6日出刊,內容包括:總統府蔡總統英文、陳副總統建仁等93人次之財產申報資料,請連結監察院陽光法案主題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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