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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93期 106.01.10發行
監察院督促市府加強與民眾溝通 使公共工程設計符合在地居民需求   ●監察業務處

新北市永和區地狹人稠,民眾對停車位需求高,但因用地取得不易且取得成本較高,使停車位供給量逐年減少。適逢新北市永和區頂溪國民小學提出校舍整建需求,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經評估後提出與校舍共構的停車場興建計畫,配合校舍改建期程共構停車場,不但解決停車用地取得問題,也可避免二次施工帶來的交通衝擊。

該校自102年10月辦理「2期老舊校舍整建暨共構地下停車場工程」施工,但學校附近的住戶對停車場出入口設計有疑慮,認為出口設置方向恐將導致人車爭道,影響附近住民及用路人安全,經向校方反映未獲處理,便轉向監察院陳情反映。

監察院接獲陳情案後,立即函請新北市政府瞭解實情。該府查明事實原委後,來函表示該停車場出入口設置爭議,已多次召開協調會議與民眾研議妥善方案,該府交通局考量停車場的長久經營及地方和諧,於105年9月13日協調會議中同意採用多數民眾贊同的設計方案,進行變更設計及相關作業。

本案經監察院督促處理後,新北市政府已積極與民眾溝通協調,研議雙方都可接受的方案,使公共工程符合在地居民需求。透過監察職權的行使,促使地方政府辦理相關公共工程建設,能更體察並順應民情,有效化解抗爭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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