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首資訊
回主畫面 第95期 106.03.10發行
課程都已上了半學期 怎麼說停就停 學生權益誰顧?   監察業務處

如果學校沒有顧及學生權益,逕自終止課程,該如何是好?

一位關心子女教育的家長,忿忿不滿地向監察院陳情,某國立大學五專部應用外語科以開課人數不足為由,無預警地終止法文選修課程,不顧學生已繳了學分費,也上了7星期的課,馬上就要期中考,突然被告知課不用上了,學生受教權益無端受損。

面對這樣的結果,監察院體察學生和家長心中的不平,立即函請教育部正視問題妥適處理,並給陳情人必要的協助與保護。該部基於教育主管機關立場,兼顧學校自主、學術自由與學生受教權,要求該校於學期內儘速復課,並向學生與家長說明復課事宜;如果未能於1週內復課將扣減該校106年度獎補助款及107學年度該科招生名額;並請該校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及懲處違失人員。

本案經監察院敦促教育部積極妥處,該校的法文課程已依安排時程復課。監察院藉由職權行使,匡正該校教務弊端,維護學生權益。

  回主畫面
英文網 陽光法案主題網 人權保障主題網 建築物主題網 中華民國審計部
頁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