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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97期 106.05.10發行
監察院調查隨機殺人案 促使增置117位專業輔導人員 自源頭防堵悲劇   監察調查處

103年5月21日發生一起鄭姓大學生(下稱鄭生)於臺北捷運車廂內涉嫌持刀隨機殺人案件,震驚社會,事發前鄭生的高中同學曾多次向學校提出警訊,惟最後仍未阻止這場悲劇事件。之後又陸續發生新竹竹東少年虐殺街友、飆車族街頭砍殺路人等青少年隨機殺人事件。針對這類青少年重大暴力案件頻傳,攸關無辜民眾的人身安全,案經監察院立案調查,已促請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機關提出預防對策,避免類此事件再度發生。

具潛在暴力的學生猶如不定時炸彈,亟需心理諮商輔導專業積極介入並給予高度關注,以避免校園暴力事件之發生。因此,全案經監察院完成調查並持續追蹤改善後,教育部已於「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12條中,明確規範各大專校院應按學生人數比例配置專業輔導人員,截至105年度全國各大專校院合計已增置117位專業輔導人員,以自源頭防範悲劇。

另各警察機關已與轄內大專校院建立合作機制並保持密切聯繫,以確實掌握校園治安情況,同時利用各種會議或校園訪視聯繫時促請學校,若發生校園安全案件或有相關預警情資,務必於第一時間透過110或專責聯繫窗口通報警方,以避免憾事發生。

此外,鑑於電視、電腦及手機等通訊傳播工具日新月異,青少年接觸及瀏覽暴力、血腥、恐怖內容之電子郵件、網站及電玩遊戲軟體機會頻繁,且電視節目數位化後,已可在不同平臺流通,倘未落實監督管理,恐造成學習或模仿效應,嚴重將致犯罪行為發生。因此,在監察院調查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除持續監督相關媒體建立自律及他律機制,建立全民參與共同管理網絡外,已通盤檢討研修完成「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並於105年12月13日修正發布,藉以落實電視節目分級標準,避免兒童、少年接觸不適合其觀賞之內容。

監察院為國家人權院,將持續關注民眾人身安全的相關事件與議題,並持續監督相關機關強化預警機制、評估及危機處理能力,為國人同胞營造安全、友善、自由、和諧的優質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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