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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104期 106.12.08發行
監察院調查桃園國際機場淹水案 督促建構國際優良形象   綜合規劃室、監察調查處

「機場不僅是一座門戶建築,代表了一個城市的第一印象、一個國家的門面,它甚至是一座新市鎮的發端。在機場的新建與擴建中,我們嗅到了人造城市最有效率與成長穩定的機會。」(引自遠見雜誌官網〈機場:城市的第一印象〉)

桃園國際機場於105年6月2日發生史上最嚴重淹水事件,由航站南路路面開始積水,溢出洪水漫淹航站南路車行地下道,並沿第二航廈地下勤務通道進入地下室,當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桃機公司)先行關閉行李處理場之防水閘門,但未及時關閉地下勤務通道之防水閘門,導致洪水大量湧入,造成第二航廈地下室機電系統停擺。本次豪雨累計影響班機超過200架次,受影響旅客超過3萬人,第二航廈行李轉盤及其地下室美食街皆遭受淹水及停電災情。

監察院關心消費者權益及國家競爭力的提升,積極展開調查,除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調查報告所列:(1)箱涵受大量外來卵礫石堆積阻礙,影響正常排水;(2)勤務通道之防水閘門未及時關閉,且未預設抽水機等兩項致災原因進行瞭解外,更進一步擴大調查。

調查發現,桃園國際機場自68年啟用,於98年辦理第一航廈改善工程,工程內容以外觀擴建與入出境大廳整建為主,未包含航廈大樓內部排水管線汰換工作,顯然只重視擴建運量的設施,而輕忽基礎建設的同步更新,導致航廈漏水、淹水或水管破裂情事屢登媒體版面。再者,交通部及桃機公司以68年完成之排水系統防洪設計符合國際規範為由,多年來均未考量因氣候變遷所帶來短延時、強降雨之劇烈災情而予檢討,使現今我國國門之桃園國際機場防洪頻率(重現期10年),僅與縣(市)管區域排水相同,較人口密集、政經地位重要之大臺北地區淡水河系防洪頻率(重現期200年)相去甚遠;且航廈51座防水閘門無啟閉制度、2千多支監視器卻無法及時監看防水閘門未關,有失國際機場應有之管理水準。

《機場裡的小旅行:狄波頓第五航站日記》一書提及:「每個地點都承諾著不同於我們既有人生的生活型態。我們一旦對自己的生活感到羈束滯悶,就不免嚮往這些遙遠的地點。」旅行,乘載著旅人的嚮往,機場是這期待的第一站。監察院深知國際機場為國家門面,乃於105年12月糾正交通部、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桃機公司,並定期追蹤改善情形,以督促主管機關落實基礎建設,建構國際優良形象。

監察審計協力合作 遏止溢發獎金   綜合規劃室、監察調查處

依據公立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要點等相關規定,醫院係按其年度事業收支總淨餘數之一定比例發給醫事人員獎勵金。惟健保支付制度下,醫院之實際收入須經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結算確認後方予確定,爰獎勵金自應配合健保醫療款之核減或補發情形為一致性處理,即醫院應自健保確定給付之日起追扣或補付獎勵金。

審計部查核指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下稱退輔會)榮民總醫院所屬分院有未追扣溢發獎勵金的情形。案經監察院調查發現,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下稱新竹分院)未積極辦理89至92年溢發獎勵金追扣,係遲至103年始發函追扣溢發獎勵金,亦一再拖延未予檢討相關人員疏失責任,遲至103年方成立專案調查小組並決議懲處名單,導致已逾公法上請求權5年時效與公務人員懲處權10年時效,不但造成部分獎勵金無法收回,且應負疏失責任人員卻只能免議處理,顯然有嚴重違失。

調查亦發現,退輔會未及時有效督促新竹分院改善,在明知溢發獎勵金應予追扣的情形下,竟以「實務上不易追扣」等理由,答復審計機關不予追繳,對於新竹分院獎勵金請求權及人員懲處權罹於時效的結果,應負督考不力之責任,爰依法提案糾正。

在監察院督促下,退輔會自106年度起要求各榮民總醫院定期追蹤其與所屬分院的健保結算情形,並每年辦理分院獎勵金查核作業等;該會亦請各分院每月召開對帳會議,討論相關醫療帳務,避免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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