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首資訊
回主畫面 第104期 106.12.08發行
監察院調查臺鐵電扶梯故障頻傳案 促使臺鐵改善缺失 保障大眾安全   監察調查處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下稱臺鐵)之高雄、花蓮車站於105年5月1日及3日相繼發生電扶梯意外致旅客受傷;同年12月17日晚上10時20分新北市「歡樂耶誕派對」演唱會結束後,因板橋車站月臺人潮湧現,於南下(第2)月臺電扶梯亦有4名旅客跌倒受傷。監察院為保障民眾公共安全,經江委員明蒼、李委員月德、章委員仁香立案調查並持續追蹤後,臺鐵已採取改善對策,維護大眾安全。

本案調查發現,統計自102年1月起至105年12月止,臺鐵所負責維護保養之電扶梯故障次數達2,498次,平均每月發生約52次,究其原因乃是臺鐵無專責單位及人員負責電扶梯之採購及維修,因此無法有效督導及查核廠商是否確實維護保養。案經監察院持續追蹤後,臺鐵參考臺北捷運成立專責單位之模式,規劃於臺鐵電訊中心成立「電梯組」,且於106年4月至6月辦理「電扶梯、電梯設備維護保養採購案」專案稽核,邀請2位具專業背景外聘委員協助指導維護保養工作,並就契約規範、維護承商保養作業、設備發包等提出建議,以確保臺鐵電扶梯運作正常。

本案調查過程也發現另一些狀況,例如,臺鐵雖已宣導旅客於使用電扶梯時須「緊握扶手,站穩踏階」,惟不時可見部分旅客出現危險動作。經監察院持續追蹤後,臺鐵已於各車站電扶梯設備張貼「緊握扶手,站穩踏階」、「勿在電扶梯嬉戲奔走」、「遇緊急狀況請按緊急停機鈕」、「年長者、攜帶大型行李者請改搭電梯」等警語及語音廣播宣導措施;而為因應可能之大量人潮湧現,臺鐵也責成車站,應有妥善管理機制,並加強播音及標示宣導,增派人力加強人員管制及引導,確保安全。

監察院為國家人權院,為保障民眾搭乘臺鐵電扶梯安全,將持續追蹤後續改善成效,使人人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回主畫面
英文網 陽光法案主題網 人權保障主題網 建築物主題網 中華民國審計部
頁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