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巡察司法院 ‧司法及獄政委員會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召集人方委員萬富、張院長博雅、仉委員桂美、王委員美玉、江委員明蒼、包委員宗和、林委員雅鋒、陳委員小紅、劉委員德勳等9位委員,於106年11月7日巡察司法院。本次巡察特別參觀司法院憲法法庭及大法官會議室,並聽取簡報,深入瞭解大法官審理案件程序、方式及歷年來重要的解釋等。
於巡察座談會中,巡察委員除聽取業務簡報外,另提出:大學教師不續聘衍生之最高行政法院各庭見解不一問題、最高法院積案、非常上訴窄門爭議、大法官解釋案件之辦理期限、法官年金改革議題、測謊之證據能力、少年觀護所環境、少年犯之提解及成年犯與少年犯分界問題、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法官判決「尚可教化」有無標準可循、以判決之懲戒種類來決定懲戒權行使期間之妥適性等議題,請該院檢討及注意改善,張院長也提醒司法院人員到現場去實地看看,才能真正掌握狀況;司法院許院長宗力表示,對於巡察委員所提議題印象深刻,該院將審慎研議監察院所提出之重點及各項建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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