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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105期 107.01.10發行
監察院調查無國籍移工兒童案 保障基本人權   綜合規劃室、監察調查處

她,2歲3個月大,叫彈珠……兩年多前,她的媽媽在朋友家自行生產,但流血過多,朋友把她送進醫院……可是她一出病房就不見了。幾天後,嬰兒被送到育幼院……彈珠妹跟育幼院其他的孩子一樣,他們的父母有不能照顧他們的苦衷……不一樣的是,彈珠妹沒有屬於這個地方的身分,別的孩子要上學很容易,但她要上學卻很麻煩。而且,不管她把自己的生命活得像彈珠一樣明亮繽紛,18歲以後依舊只是個透明人(引自《透明的小孩:無國籍移工兒童的故事》)。

隨著全球化浪潮、區域經濟崛起,跨國性的人口移動已成為不可忽視的趨勢,我國最明顯即是外籍勞工的引進。隨著外籍勞工人數持續攀升,每年行蹤不明的外籍勞工人數也不斷增加,依據內政部移民署(下稱移民署)的統計,截至105年12月底,行蹤不明的外籍勞工人數累計已達24萬3,526人,縱使部分行蹤不明的外籍勞工經查處後遣返出境,但仍有5萬3,734人在臺行蹤不明。而女性外籍勞工因逃逸、遭遣返或性侵害等因素,致在臺所生育的子女面臨生父不詳、生母失聯或未被認領,成為外國籍、無國籍或國籍未定的兒少,後續產生與聯合國兒童權利國際公約所定基本權利保障未盡相符之問題。

兒童權利公約第7條第1項規定:「兒童於出生後應立即被登記,並自出生起即應有取得姓名及國籍之權利……」,孩子的未來不能等!監察院心疼這群在夾縫中努力呼吸的孩子,為守護他們的人權,積極展開調查。

調查發現,在外籍勞工人數持續攀升之下,勞動部及移民署未能於源頭建立有效管理輔導及防堵機制,以致非本國籍兒少人數逐年增加。且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基於國際人權規範,自91年起陸續取消女性外籍勞工的妊娠檢查規定,惟勞動部對於女性外籍勞工在臺生育子女所衍生的諸多需求及問題,毫無配套措施,之後也未能積極與衛福部研議因應解決對策,凸顯中央相關部會各行其是,彼此間欠缺聯繫協調,規範的調整及政策的執行不夠周延,以致一再發生女性外籍勞工於懷孕或生產後逃逸或棄養子女等情事,使得非本國籍兒少人數持續增加,面臨身分認定、居留權益等問題,甚至被滯留在臺,成為社會中黑戶隱形人,無法申辦居留證、國籍或辦理收養,更無法享有健保就醫或就學等基本照顧。

我國如未能積極檢討研謀防漏補強對策,恐使更多孩子被遺留在臺,形成「外籍勞工的孤兒潮」,對未成年的幼童實屬不利,監察院於106年2月糾正勞動部、移民署,持續追蹤改善情形,督促相關主管機關從源頭進行預防措施及輔導機制,並請行政院必須正視這類兒少的基本人權,考量這類兒少所面臨的處境,督促所屬各部會共同積極研謀解決,以落實對於兒少基本權利的保障。期待這群等待陽光的孩子,均能獲得基本人權保障,擁有充滿希望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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