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首資訊
回主畫面 第108期 107.04.10發行
圖片 監察委員方萬富、陳慶財、趙永清及瓦歷斯‧貝林巡察花蓮縣   

監察委員方萬富、陳慶財、趙永清及瓦歷斯‧貝林一行4人,於107年3月29日巡察花蓮縣,關切花蓮地震災後安置、重建及善款運用之情形,並瞭解花蓮縣推動農村再生計畫執行概況。

監察委員於29日下午在花蓮縣光復鄉公所受理民眾陳情,共受理有關國有土地申購、稅務爭議、土石流致房屋受損、土石裁罰及土地複丈與權利分配等陳情案計7件。監察委員並指示,花蓮縣政府(下稱縣府)對於所轄業務之人民陳情案件,應儘速處理,並秉持為民服務之精神,善盡與民眾溝通、說明責任,協助民眾解決問題。

監察委員嗣後於光復鄉公所會議室,聽取縣府社會處及建設處說明有關花蓮地震災情、目前後續安置與重建,及善款運用之情形,監察委員期許後續善款運用應妥善處理,避免引起民怨。另聽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縣府農業處及光復鄉公所等相關單位進行簡報,瞭解花蓮縣推動農村再生計畫執行、縣府投入或提供資源與協助情形、富興社區與吉利潭生態園區農村之再生計畫內容與執行成效,及光復鄉公所後續對於吉利潭生態園區管理維護情形。

簡報結束後,監察委員一行隨即赴吉利潭生態園區及富興社區,藉由現地勘查瞭解執行現況。監察委員建議,吉利潭生態園區為光復鄉新興亮點,兼具生態與休憩功能,光復鄉公所應注意後續之維護管理,持續提升在地經濟與觀光產業;監察委員另表示,瑞穗鄉富興社區藉由農村再生計畫,成功提升在地特產土鳳梨之產值,青年學子返鄉創業,並入選參與全國金牌農村競賽,執行成效顯著,期許社區未來能永續經營。

  回主畫面
英文網 陽光法案主題網 人權保障主題網 建築物主題網 中華民國審計部
頁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