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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108期 107.04.10發行
圖片 韓國國會「女性家族委員會」拜會監察院   

韓國國會「女性家族委員會」委員長南仁順、議員印在謹、權美赫及鄭春淑一行4人,於107年3月30日拜會監察院,與院長張博雅、監察委員王美玉、田秋堇、江綺雯、章仁香、楊芳婉及副秘書長許海泉進行座談,雙方就婦女參政及監督政府等議題進行交流及討論,互動熱絡。

張院長表示監察院29位監察委員中,有14位女性監察委員,一級主管中有半數為女性,監察院更有逾半數為女性員工,訪賓對此深表推崇。

張院長向訪賓介紹監察院各項職權及成果,2017年共彈劾32位違法失職的政府官員、通過99件糾正案。監察院所調查的案件經後續追蹤並請相關機關改善後,為國庫獲致財務增益績效逾新臺幣65億元。

訪賓表示,監察院職權包含受理民眾陳情、審計及保障人權業務,而在韓國是由國民權益委員會、監查院、國家人權委員會3個機關掌理,因此,對監察院職權的完整性印象深刻。訪賓亦踴躍提問,包括行使職權時可能遇到的挑戰、監察委員由誰監督及與立法院監督的分工等多項問題,並表示監察院係確保政府清廉的重要機制。

圖片 監察委員方萬富、陳慶財、趙永清及瓦歷斯‧貝林巡察花蓮縣   

監察委員方萬富、陳慶財、趙永清及瓦歷斯‧貝林一行4人,於107年3月29日巡察花蓮縣,關切花蓮地震災後安置、重建及善款運用之情形,並瞭解花蓮縣推動農村再生計畫執行概況。

監察委員於29日下午在花蓮縣光復鄉公所受理民眾陳情,共受理有關國有土地申購、稅務爭議、土石流致房屋受損、土石裁罰及土地複丈與權利分配等陳情案計7件。監察委員並指示,花蓮縣政府(下稱縣府)對於所轄業務之人民陳情案件,應儘速處理,並秉持為民服務之精神,善盡與民眾溝通、說明責任,協助民眾解決問題。

監察委員嗣後於光復鄉公所會議室,聽取縣府社會處及建設處說明有關花蓮地震災情、目前後續安置與重建,及善款運用之情形,監察委員期許後續善款運用應妥善處理,避免引起民怨。另聽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縣府農業處及光復鄉公所等相關單位進行簡報,瞭解花蓮縣推動農村再生計畫執行、縣府投入或提供資源與協助情形、富興社區與吉利潭生態園區農村之再生計畫內容與執行成效,及光復鄉公所後續對於吉利潭生態園區管理維護情形。

簡報結束後,監察委員一行隨即赴吉利潭生態園區及富興社區,藉由現地勘查瞭解執行現況。監察委員建議,吉利潭生態園區為光復鄉新興亮點,兼具生態與休憩功能,光復鄉公所應注意後續之維護管理,持續提升在地經濟與觀光產業;監察委員另表示,瑞穗鄉富興社區藉由農村再生計畫,成功提升在地特產土鳳梨之產值,青年學子返鄉創業,並入選參與全國金牌農村競賽,執行成效顯著,期許社區未來能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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