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遷遭國稅局管制購買發票 監察院促請查明解除管制 ‧監察業務處
某公司向國稅局申請變更營業所在地址,業獲准辦理,不料,國稅局竟又以該公司辦理遷址為由,管制購買統一發票,並於相關管制通報單錯誤登載該公司「遷移地址尚未辦理變更登記」。該公司認為國稅局係刻意刁難,且承辦人員態度欠佳,憤而向監察院陳情。
監察院接獲陳情案後,即函請財政部積極查明。嗣該部北區國稅局函復說明,該公司申請變更營業地址時,該局中壢稽徵所基於行業特性,認為該公司營業狀況是否正常有待查明,故予以管制購買發票3期。嗣派員至該公司營業地址勘查,其營業情形並無不明,已解除管制。另統一發票管制通報單登載該公司「遷移地址尚未辦理變更登記」係屬誤載,已釐正稅籍資料。
該公司因監察院督促主管機關積極查明,終於解除管制,可以正常購買使用發票,且主管機關已將誤載之事項更正,以有效紓解民怨,保障業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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