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法案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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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廉政委員會107年7月18日舉行第5屆第47次會議,審議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查核(調查)案56案(60件),裁處1件,計處罰鍰新臺幣18萬元,59件不罰;審議上開類型以外之其他案件9案。
備註:陽光四法查核(調查)案件可能涉有多位查核(調查)對象,故分別呈現查核(調查)案數及裁罰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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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7月份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罰鍰處分案件,提起行政訴訟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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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7年1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監察院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計1,70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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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7年1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監察院許可政黨政治團體依法申請設立之政治獻金專戶3戶;同意廢止政黨政治獻金專戶2戶。(請連結監察院陽光法案主題網:政治獻金專區→政治獻金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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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7年1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擬參選人依法向監察院申請設立政治獻金專戶並經許可者共有979戶;同意變更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2戶;同意廢止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31戶。(請連結監察院陽光法案主題網:政治獻金專區→政治獻金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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