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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112期 107.08.10發行
監察院調查某國營事業公司職場性騷擾案 督促打造性別平等的友善職場環境   綜合規劃室、監察調查處

近年來隨著女性教育程度大幅的提升,女性勞參率不斷提高,已成為臺灣經濟發展及國家競爭力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礎。政府為保障職場上性別工作權的平等,已於91年1月16日推動性別工作平等法與相關措施,為職場女性提供友善的工作環境。惟性別歧視依然存在,特別是職場性騷擾。性騷擾不僅影響女性的工作意願與事業發展,被害女性更可能在生理或心理上留下無法磨滅的傷害,對於未來人際關係互動及工作表現,產生不良的影響,因此,雇主依法有責任替她們發出不平之鳴、捍衛她們的權益。

監察院曾於102年間調查發現,某國營事業公司(下稱該公司)未能維護遭受性騷擾的派遣員工A女權益,消極處理,令民眾質疑官官相護,對該公司提出糾正。惟監察院後續於追蹤該公司檢討改善之過程中,另發現A女提出申訴後,該公司竟施壓其調離,導致A女喪失工作權並罹患憂鬱症,為維護被害人權益,於是再度立案調查。

經監察院調查發現,該公司施工處工安組S員於工作場所對派遣員工A女為性騷擾行為,但S員於行為後不但藉詞否認,還無端檢舉A女出言恐嚇,該處因而進行大規模的訪談調查工作,造成公司內部謠言四起,各種不利於A女的謠言紛傳,導致A女處於更大敵意的工作環境。該公司明知S員會對女性員工有常態性騷擾行為,但僅以「行為失檢影響公司形象」給予懲處,並未追究性騷擾行為,不僅無法平復被害人所受傷害,無異是助長職場性別歧視問題持續存在,造成性別平等的友善職場環境無從落實。

此外,該公司主管對於A女的申訴,逕自以先行介入、私下訪查的方式以為因應,意圖私了,之後又以不當調查程序造成A女身心遭受極大傷害,已嚴重影響工作表現,不料,相關主管竟再施壓A女調離,最終導致A女喪失工作權並罹患憂鬱症,所受傷害至今難以平復,凸顯該公司相關主管毫無性騷擾防治的觀念及知能,更漠視女性派遣員工的人格尊嚴與工作權。

監察院於106年4月再次糾正該公司,並請該公司議處失職人員,期能捍衛被害人權益,督促該公司打造性別平等的友善職場環境。

  職場性騷擾伴隨著上下權力關係等因素,使得被害人往往懼於申訴,默默隱忍,小蝦米們,團結力量大!讓我們一起勇於發聲,實踐「性騷擾零容忍」,戰勝大鯨魚,讓性騷擾遠離職場。

兆豐案的天價教訓 國內金控監管須與時俱進 與國際接軌   綜合規劃室、監察調查處

身為公股銀行資優生的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下稱兆豐銀行),擁有近3兆新臺幣的資產總額,業界排行第2名,獲利更是居國內銀行同業之首,如此歷史悠久又具有豐厚財力、金融版圖遍布全球的銀行,於105年8月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重罰1億8千萬美元,造成國內社會輿論的高度關注,引發兆豐銀行是否涉及洗錢的強烈質疑,嚴重損及兆豐銀行聲譽,更突顯兆豐銀行內控及國外法令遵循不足與輕忽等種種缺失。

NYDFS公布的合意處分令(Consent Order)內容中,認定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內控不佳、與巴拿馬地區分行往來涉及可疑活動、未能執行充分的客戶盡職調查、不充分的風險評估政策和程序、輕蔑回應NYDFS金融檢查、總行缺乏盡職監督等六大缺失。NYDFS並要求兆豐銀行應立即聘請法令遵循顧問,以補強紐約分行之法令遵循職能,及聘請獨立監督人,以對紐約分行之法令遵循情形進行全面審查。

兆豐案引起各界關注,監察院立案調查,調查期間辦理20多場次的詢問會議,進而提出糾正案,糾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及財政部。監察院調查發現,由行政院核定的兆豐銀行董事長及總經理,有近5個月遲未派任董事長人選,這段期間是由當時的吳總經理代理,致其身兼4個重要職務,根本是分身乏術。兆豐金控及兆豐銀行是我國重要金融事業機構,董事長綜理集團業務,擘劃發展策略,為最關鍵的掌舵者,行政院卻未積極指派,致其懸缺長達近5個月之久,顯有未當。

本案兆豐銀行雖然應負最大之責任,但金管會亦未能及時發現兆豐銀行的缺失,凸顯本案從銀行到監管單位,對於我國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防制洗錢及法令遵循等相關規範與制度,未能與時俱進,確實應澈底檢討。尤其107年11月,我國將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三輪相互評鑑,此評鑑關係著我國資金匯出入及金融機構在海外的業務限縮,進而影響我國金融貿易及企業競爭力;此次兆豐銀行的天價教訓,也給了我國銀行及行政機關一記當頭棒喝,監察院期待主管機關以本案為鑑,持續努力,對於我國銀行的法令遵循及防制洗錢等相關作業,能夠與時俱進,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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