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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120期 108.04.10發行
圖片 百年國定古蹟監察院再現風華   

監察院古蹟於日據大正4年(西元1915年,民國4年)4月24日落成啟用,時為臺北廳廳舍使用,民國(下同)47年8月中旬始由監察院遷入辦公迄今,並於87年7月30日經公告為國定古蹟,監察院嗣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據以維護管理及修繕,然古蹟使用逾百年,進行大規模根本修復實有其必要,前於102年向行政院提出古蹟修復工程中程計畫獲同意後,於103年11月委託許伯元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國定古蹟監察院屋頂、外牆損壞調查及修復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案」,以解決古蹟長期漏水所造成之木屋架潮濕腐朽及蟻害、外觀漆料敷蓋致磚牆與石材風化崩解等情形,經專業調查檢視,據以提出古蹟外牆、泥塑、窗戶、屋頂銅瓦及照明等各項修繕方案,復經專家學者審查,再經文化部審定後,該修復工程於105年10月決標,由逢昌營造有限公司承攬。

因古蹟修復具有高度特殊性、專業性等特質,為修復工程順利進行,決標後擇建築物西翼(面中山南路側)及北翼(面忠孝東路側)進行試作,預為發現潛藏問題,提出因應對策,嗣後於106年9月2日開工,迄今已完成西翼外牆、中庭牆面去漆、屋頂銅皮更新、窗戶及照明設備更新,另北翼外牆去漆、屋頂銅皮及窗戶更新亦已陸續完成,中央穹頂檢修與屋頂銅皮及北翼後段(舊漁業署)外牆去漆與窗戶更新等賡續進行中,截至108年3月中旬,修復工程進度已達81.2%,修復進程順利,預計於108年9月完工。

監察院古蹟臨中山南路側已呈現修復成果,近期再完成臨忠孝東路側修復,將可更凸顯古蹟原有風貌。監察院戮力於國定古蹟之維護與永續保存,希能促成文化歷史傳承,並善盡古蹟維護之責。另中華電視公司於108年2月16日所播出之「氣派巴洛克式建築!監察院歷史逾百年」新聞報導,介紹監察院國定古蹟建築特色、歷史沿革,以及古蹟建築修復之過程與用心,網址連結:https://youtu.be/W5rfQK6Tyb8,歡迎上網觀賞。

圖片 審計部「2019年國際審計技術交流論壇」各國代表拜會監察院   

審計部「2019年國際審計技術交流論壇」於108年3月12日由副審計長王麗珍陪同拜會監察院,24位來自拉丁美洲、土耳其等地審計機關的學員,與院長張博雅、副院長孫大川、秘書長傅孟融及副秘書長劉文仕交流座談,瞭解監察院職權及功能。

張院長首先歡迎訪賓遠道而來,並介紹監察院各項職權及成果。張院長表示,以107年為例,監察院總共收受1萬6千多件陳情案,調查案共有300多案,去年共彈劾36位違法失職之公務員,透過陳情案件的處理及行使各項職權,監察院目的在監督政府違失、促進政府善治,並發揮安定社會之功能。

張院長強調,審計部隸屬於監察院,如果監察院發現中央或地方政府機關財務上的違失,可以將案件移請審計部追查;同樣地,當審計部發現政府機關的行政或財務違失時,也可以將案件報請監察院進一步調查。透過這次的國際審計技術交流,相信能讓訪賓更加瞭解監察院與審計部之間的相互合作及密切關係。

訪賓針對我國監察職權行使踴躍提問,包括陳情案的處理及類型、彈劾後的司法處置、糾正案的後續處理等問題,張院長對於訪賓的提問皆詳細解說,讓訪賓對於監察職權能有更深的瞭解。

張院長亦指出,訪賓來自的國家也多有設立制衡行政機關不法行為、保障人民各項權利的機構,如護民官署、人權保護檢察官署或國家人權委員會等。雖然名稱及職能與我國的監察院不盡相同,但在保護人民權利、接受人民陳訴、促進公平正義方面的目標是一致的,也期許能持續共同為保障人權、促進政府善治努力,並祝福訪賓在臺灣的行程平安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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