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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121期 108.05.10發行
臺北市路邊停車費欠繳多 影響國庫收入 監察院糾正 強化追繳機制   綜合規劃室、監察調查處

繳交路邊停車費對開車族來說,就像是家常便飯,隨手拿繳費單到超商繳款、信用卡自動扣款,或者是下載行動支付APP直接線上繳款,方式多元,皆可依照自己的繳費習慣支付停車費,十分方便。但每張小額的繳費單,如果遲遲不繳,累積金額十分驚人,依據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下稱北市停管處)的資料顯示,94年9月至105年底,臺北市前10大停車欠費大戶,最大戶的欠費就高達新臺幣(下同)436萬多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94年9月1日上路,北市停管處雖增修路邊停車開單收費、催繳、追繳、舉發作業流程,但卻遲至98年始辦理移送強制執行,後因未符相關規定遭退回,方於99年及100年分別移送前50滯欠大戶,直至104年12月底始完成停車欠費強制執行業務管理系統;迄106年8月底止,逾請求權時效無法收回的金額高達2億餘元。北市停管處對於路邊停車欠費之催追繳作業未臻嚴謹落實,致生鉅額欠費外,又未能妥善規劃移送強制執行作業並落實執行,導致逾請求權時效,而衍生公帑損失。

以上種種作業缺失,經監察院調查並糾正,臺北市94年9月至106年8月之逾期未繳停車費(含工本費),於107年12月31日統計時,已減少26萬6,485件、2,582萬8,475元。臺北市停車位一位難求,占用停車位又惡意欠費,如果追繳及強制執行等作業未嚴謹落實,對於大多數遵守法規、乖乖繳費的車主來說,不甚公平,更有鼓勵違規之虞。北市停管處於監察院調查後,已建置相關系統技術及加強相關作業程序,希望未來能更加落實使用者付費及停車位有效使用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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