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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121期 108.05.10發行
監察院調查雞蛋受農藥污染案 促使農藥產銷陳報率提升至90% 強化源頭控管效能   監察調查處

106年8月4日媒體報導歐洲雞蛋檢出芬普尼(fipronil)殘留不合規定,我國也爆發此事件,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共採檢1,453間蛋雞場,多達45間蛋雞場遭驗出殘留芬普尼超標,問題蛋超過155萬顆以上,引發消費者恐慌,監察委員楊美鈴、仉桂美、王美玉關心食品安全與消費者健康人權,乃立案調查。

此案經完成調查後提出7點調查意見,其中第2點意見明白指出:「農委會未能掌握國內蛋雞場早有違法使用含芬普尼農藥之情事,至此事件爆發後始清查發現,而迄今仍有部分蛋雞場查無該農藥來源,甚且蛋雞場內留存有其他農藥,凸顯該會對於農藥誤用或濫用情形,管理失當,核有怠失」,並糾正農委會,函請行政院促其改善。

案經監察院持續追蹤改善情形後,行政院及農委會於108年1月25日、31日將改善情形答復監察院,指出已擴充農藥販賣業者POS系統(銷售點管理系統)之農藥販售證明及產銷資料定期陳報等相關功能,同時藉由各地方政府積極查處,及輔導業者透過POS系統或「農藥銷售管理資訊網」上傳農藥產銷資料,促使全國農藥之線上陳報率已由62%提升至90%。

此外,農委會也於107年12月13日函請各地方政府持續輔導農藥業者依規定辦理產銷資料定期陳報相關作業,另自108年1月起,依農藥管理法第5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罰。

透過監察權之行使,督促主管機關重視並解決問題,有助於保障消費者健康安全,本案農藥產銷資料陳報率提升至90%,實有助於各級主管機關強化農藥源頭控管效能,降低雞蛋遭農藥污染機會,監察院將持續追蹤後續改善情形,讓國人安心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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