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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畫面 第123期 108.07.10發行
監察院調查清潔隊員傷亡案 促使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保障環保尖兵值勤安全   監察調查處

清潔隊員為第一線的環保尖兵,身負市容整潔重責大任,其工作甚為辛苦,然多家媒體於107年8月2日報導,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一名清潔隊員於同年7月30日執勤時,不幸自垃圾車上摔落地面,經搶救4日仍宣告不治;監察委員仉桂美關心清潔隊員執勤安全,為保護勞工朋友,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乃立案調查。

此案經完成調查後提出調查報告,其中第2點意見明白指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未積極督導各級地方政府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4條規定將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勞動檢查機構備查」,第1點調查意見亦指明:「……現行清潔人員多站立車後踏板隨車移動進行沿線清運垃圾或執行相關職務時,與道路交通安全與職業安全相關法規等均有未符」,上開缺失並由監察院函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新竹縣政府、宜蘭縣政府、花蓮縣政府檢討改進。

案經監察院持續追蹤改善後,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8年3月25日復函可知,新竹縣、宜蘭縣、花蓮縣合計有13鄉鎮市,已於108年間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4條規定完成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透過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4條的落實執行,促使確實依據工作標準作業程序辦理,維護清潔隊員值勤安全。

此外,為自源頭確保清潔隊員值勤安全,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4月3日復函顯示,108年計有新北市、臺南市、苗栗縣、雲林縣、屏東縣、嘉義市、彰化縣及嘉義縣等8縣市,就轄區1至3條路線試辦「定時定點收運垃圾相關執行計畫」;而桃園市、臺中市、宜蘭縣、新竹縣、新竹市、南投縣及臺東縣等7個縣市,也有意願於109年配合推動試辦定時定點收運垃圾。

監察權為國家人權院,將持續督促主管機關保障清潔隊員值勤安全,使每位環保尖兵,都能快快樂樂執勤,平平安安下班,共同為我國子子孫孫留下藍天、綠地、青山、淨水的美麗環境。

監察院疏解民怨 民眾來信感謝   監察調查處

監察院致力人權保障,為國家級人權保障機關,歷年來透過監察權之行使,達到「保障人權」、「紓解民怨」、「整飭官箴」、「澄清吏治」等目的,部分民眾對於監察院之調查,來信表達感謝,不乏其例。

以「華山大草原命案」為例,此案源於107年6月18日起,媒體連日大幅報導,臺北市政府代管的「華山大草原」國有土地位於臺北市中心,於借給「野青眾」舉辦一系列活動期間,屢經民眾反映深夜噪音擾民,且活動過後常布滿菸蒂、空酒罐等垃圾,參加活動者多為年輕氣盛男女,擔心在酒精催化下會有人打架鬧事,且「華山大草原」上有許多帳蓬及小木屋,夜晚燈光不足,擔心成為治安死角,雖多次向臺北市政府檢舉,情況卻沒有改善,其後發生駭人聽聞之殺人分屍案,質疑法治準繩偏離;監察委員劉德勳關心民眾生命安全,為安定人心,維護社會秩序,乃立案調查。

經完成調查發現:「臺北市政府所屬都市更新處於106年12月14日審查通過申請人『野青眾』(負責人莊○○)所提都市再生前進基地推動計畫補助案工作計畫書並原則同意借用『華山大草原』,於同年月25日函知申請人,該府依法本應事先收繳保證金及保險證明,方能同意進場使用。惟查『野青眾』早於市府核准借用前,即於同年11月進場搭建地上物,其後拒交保證金並拖延3個月始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臺北市政府所屬都市更新處及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等場地管理維護機關容任申請人進場使用未加攔阻,於法顯有未合……」、「臺北市政府核准『野青眾』無償借用『華山大草原』,並補助活動經費45萬元,本應確實督促申請人依約執行,惟查,該府自107年3月10日起至6月18日媒體報導命案前,屢經民眾檢舉活動有深夜噪音擾民、深夜生火、環境髒亂及違法夜宿等情高達30件,此外,『野青眾』團隊搭建『野居草堂』小木屋對外招生射箭課程涉及違法營利,相關情形顯見活動違法失序情形日益嚴重,該府相關機關僅一再消極到場要求改善噪音及髒亂問題,未及時制止違法營宿使用,輕忽公共場所管理不善可能潛藏的治安問題,疏未要求所屬積極採取維安管理措施或勒令停止活動,使民眾生活免於恐懼,招致外界質疑法治準繩偏離,顯失管理職責……」、「臺北市政府核准『野青眾』提案之工作計畫書,計畫內容主要係邀請藝術家駐點表演、創作及舉辦音樂會,原定地上物僅3個大型圓頂帳篷及展演所需設備,惟實際使用情形竟出現『野居草堂』等數個小木屋及諸多小型臨時帳篷等充作課程招生及夜宿使用之地上物,此等地上物難認與該府旨在促進都市再生而補助經費之藝術活動有密切關聯,又該府相關機關因民眾陳情環境髒亂及活動噪音擾民而數度前往現勘,至遲於107年4月2日已發現『野居草堂』小木屋完成框架的搭建狀態,卻未審究該小木屋是否逾越原核准計畫提案內容,復未要求申請人提出規模結構設計圖說移請建管單位密切追蹤管制使用情形是否適法,以確保公共安全,且未制止形同露營場地之大規模夜宿行為……」等缺失,而糾正臺北市政府。

此案經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於108年3月7日審議調查報告及糾正案文通過,並刊登於監察院全球資訊網後,被害人家屬於108年3月28日來信表達感謝為小民伸張公理正義、為家屬主持公道;監察院除已回電關切致意外,並將持續追蹤臺北市政府後續改善缺失之情形,還給民眾安全與乾淨的休閒空間。

圖片 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巡察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關心業務執行情形及未來努力方向   外交及僑政委員會

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召集人張武修委員、院長張博雅、監察委員高涌誠及仉桂美等,於108年4月19日上午巡察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下稱外交學院),瞭解當前外交學院涉外人員訓練、國際交流、外交政策研擬等三大核心業務執行情形及未來努力方向,並參觀該學院重要設施及旁聽學員上課情形。本次巡察由外交部政務次長兼外交學院院長徐斯儉接待,外交學院副院長高安進行簡報。

監察委員於聽取簡報後,針對外交領事人員考選、任用制度之變革及改進、培訓課程之精進、外交部擔任跨部會及跨國交流平臺之作法、我國新南向政策之執行現況等相關業務提出詢問,均獲得正面回應。

外交及僑政委員會召集人張武修委員在總結時表示,外交學院的組織及成立宗旨除擴展外交人員之訓練外,亦應協助政府其他部會涉外人員迅速進入狀況;外交學院更應積極擔任起政府與民間各項國際交流之平臺及窗口,以發揮公眾(全民)外交之最大效果。

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受理人民到院陳情案件情形   監察業務處

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每日均由監察委員輪值接見受理人民到院陳情案件,108年6月份受理人民到院陳情案件計101件。其中,由委員值日接見者,計有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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