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4/03/05 公告日期: 114/03/28 字 號: 114財正0002 案 由: 王幼玲委員、王美玉委員提:中央造幣廠在員工提出職場霸凌申訴後,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及勞動部111年8月18日修正《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內容辦理調查,顯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中央造幣廠糾正案文_公布版v1.docx 中央造幣廠糾正案文_公布版v1.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