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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15/06/03
公告日期: 115/06/12
字  號: 115財調0019
案  由: 田秋堇委員、張菊芳委員、蔡崇義委員調查,據悉,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民國(下同)106年公告,殺蟲劑芬普尼禁止使用於家禽(雞、鴨),係因雞鴨對其代謝速度較慢,易於蛋中殘留。且芬普尼對蜜蜂、水生生物亦有毒性,業經多國列為限制或禁用農藥。我國於106年曾發生嚴重芬普尼雞蛋事件,114年又再次爆發。究現行法規對於芬普尼之殘留標準是否過於寬鬆?主管機關對於芬普尼之管理及檢驗機制有無疏漏?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調查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本案文件: 1150830574彰化芬普尼雞蛋案調查報告-對外.docx 1150830574彰化芬普尼雞蛋案調查報告-對外.pdf
其他案文:
新聞稿/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