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 別: |
調查報告 |
| 審議日期: |
115/06/03 |
| 公告日期: |
1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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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號: |
115財調0019 |
案 由: |
田秋堇委員、張菊芳委員、蔡崇義委員調查,據悉,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民國(下同)106年公告,殺蟲劑芬普尼禁止使用於家禽(雞、鴨),係因雞鴨對其代謝速度較慢,易於蛋中殘留。且芬普尼對蜜蜂、水生生物亦有毒性,業經多國列為限制或禁用農藥。我國於106年曾發生嚴重芬普尼雞蛋事件,114年又再次爆發。究現行法規對於芬普尼之殘留標準是否過於寬鬆?主管機關對於芬普尼之管理及檢驗機制有無疏漏?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調查報告。 |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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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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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文件: |
1150830574彰化芬普尼雞蛋案調查報告-對外.docx
1150830574彰化芬普尼雞蛋案調查報告-對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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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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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簡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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