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 別: |
糾正案文 |
| 審議日期: |
115/04/22 |
| 公告日期: |
1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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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號: |
115社正0006 |
案 由: |
王幼玲委員提︰社福團體於標得中央或地方政府社會福利標案履約或核銷時,多次發現不合理及窒礙難行之處,亦屢屢向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反映,卻均遲遲未獲回應或妥善解決,肇致社福團體抱怨不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14年「社會福利服務類採購」專案稽核報告發現,現行社福服務採購制度確實存有多項違反政府採購法的缺失或窒礙之處;衛福部長期輕忽社福團體對於執行社福採購案所遭遇及反映的各類問題,怠於制定符合社福專業特性之採購、經費編列指引及標準作業程序,影響我國社會福利服務之整體品質與效能,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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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狀態: |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
| 本案文件: |
115社正6-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115社正6-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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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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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簡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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