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 別: |
糾正案文 |
| 審議日期: |
115/04/22 |
| 公告日期: |
11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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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號: |
115社正0007 |
案 由: |
葉大華委員提:高雄市政府辦理甲童之脆弱家庭案件,於112至113年甲童二度遭通報兒少保護事件時,調查訪視未臻確實,且漏未評估甲母過往施虐紀錄,處理甲童之安置決策過程亦怠於收集完整家庭資訊,致持續未能識別及評估甲童受虐風險,且自113年6月7日訪視甲童後,對於甲母持續迴避家訪且對甲童照顧情形交代不清,卻均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尋求警政單位協助或積極處置,督導機制亦嚴重失靈,以致於甲童死前近5個月均未能訪視甲童確認照顧狀況,而甲童自113年6月後即遭甲母持續施虐,最終於113年11月7日遭嚴重施虐而死,高市府處理本案過程諸多疏漏,嚴重損及兒童生存權益,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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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狀態: |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
| 本案文件: |
115社正7-高雄兒虐案糾正案文-公布.docx
115社正7-高雄兒虐案糾正案文-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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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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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簡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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