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 別: |
糾正案文 |
| 審議日期: |
115/06/17 |
| 公告日期: |
11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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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號: |
115社正0009 |
案 由: |
蔡崇義委員、王幼玲委員提︰屏東縣政府對鍇O企業有限公司長時間、持續性堆置回填廢棄物之違法行為消極以對,不僅未本於法定職務義務採取有效的「強制」手段即時阻斷違法,反而盲目豁免該公司提報廢棄物處置計畫書之法定責任,加上長期無視該公司欠缺實質再利用能力之事實,任令其「假再利用、行真棄置」之營運模式長期存在,致其變本加厲造成負面外部性成本及損害不斷外溢惡
化,明顯構成裁量怠惰與廢弛職務之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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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狀態: |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
| 本案文件: |
115社正9-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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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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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簡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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