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 別: |
糾正案文 |
| 審議日期: |
115/07/22 |
| 公告日期: |
11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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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號: |
115社正0012 |
案 由: |
王幼玲委員、張菊芳委員提:衛生福利部A機構發生甲保育員利用輪值夜班讓家童進入保育員值勤室,假藉教授○○○課程,對家童施以不當行為,且其所教授之○○○課程,未曾提出正式申請,亦未經核准於勤務期間對家童進行教學活動;保育(工作)人員曾接獲家童反映,卻未依規定進行通報及其他必要性處置;相關主管人員未積極追蹤瞭解甲保育員留宿情形,未實際瞭解甲保育員授課情形及成效,未能及時發現不當對待事件,致使受害家童人數多達15人;本案發生前,該兒童之家對於工作人員於非值勤時間留宿及使用值勤室,未制定明確規範,未有工作人員課程申請管理制度,相關行政管理作業存有系統性缺失,未能迅速妥善處理,導致事態擴大,嚴重損害安置兒少應受保護與妥適照顧之權益,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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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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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文件: |
衛福部A機構性侵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衛福部A機構性侵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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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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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簡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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