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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1/08/14
公告日期: 101/08/14
字  號: 101年劾字第14號
案  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醫師柯文哲將開立醫囑及判讀檢驗報告之業務,授權不具醫師身分之內勤人員及協調師執行,已怠忽職責,並違反醫師法第11條、第12條與醫療法第82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1條,以及死後器官捐贈者標準等規定;疏於檢討器官捐贈檢體檢驗結果之判讀機制,且未依據臺大醫院醫療作業常規執行判讀業務;復疏於對所屬勸募小組協調師規劃完整訓練課程,亦未督導考核學習成效,即恣意授權專業經驗尚淺之協調師執行移植手術前置作業之啟動;又廢弛職務,非唯造成受捐贈人及執行醫療業務人員直接之健康危害,且嚴重損及臺大醫院多年建立之醫療口碑與我國之國際形象,違失事證明確且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2/08/02 102年度鑑字第12568號 柯文哲降貳級改敘。 102/08/09執行懲戒處分。
本案文件: 101000014101--14--柯文哲.doc 101000014101--14--柯文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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