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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15/07/17
公告日期: 115/07/29
字  號: 115年劾字第29號
案  由: 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珍妮兼任該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本應統籌整合各方資源,致力於增益我國經貿談判實力,詎其竟阻撓及弱化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參與相關業務,並於攸關國家重大利益之重要經貿談判場合、接待重要訪團,限縮重要團隊成員出席會議提供輔助之空間。且核有對部分同仁態度專橫、高壓威嚇、孤立排擠等不當行為,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本案文件: 115年劾字第29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5年劾字第29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5年劾字第29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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