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15/07/17 公告日期: 115/07/29 字 號: 115年劾字第29號 案 由: 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珍妮兼任該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本應統籌整合各方資源,致力於增益我國經貿談判實力,詎其竟阻撓及弱化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參與相關業務,並於攸關國家重大利益之重要經貿談判場合、接待重要訪團,限縮重要團隊成員出席會議提供輔助之空間。且核有對部分同仁態度專橫、高壓威嚇、孤立排擠等不當行為,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本案文件: 115年劾字第29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5年劾字第29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5年劾字第29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 新聞稿/簡報: 新聞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