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糾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自69年公布迄今已逾42年,教育部推動校園無障礙政策亦已30餘年,惟當前校園無障礙設施改善成效亟待檢討,且各校自行填報數據正確性不足,除未有覆核機制外,基礎資料之盤點亦未盡健全,教育部未能切實辦理無障礙設施改善及列管工作,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我國憲法等相關規定意旨不符,均難辭監督與管理失當之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