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3-28 | NCC有無詳實調查凱擘集團違規情事 監察委員王美玉、葉大華、葉宜津申請自動調查 |
113-03-27 | 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合巡察環境部鹿草垃圾焚化廠,以瞭解國內廢棄物處理及再生資源管理措施 |
113-03-27 | 臺北市居家托育人員涉不當凌虐1歲男童致死案 監察委員葉大華、王幼玲、張菊芳申請自動調查 |
113-03-26 | 臺東縣政府社會處陳淑蘭處長未依法完整審認兒少安置機構不適任人員、監察院糾正後也未加強監督機構落實改善措施,致生更嚴重之機構內強制猥褻案件,並涉嫌違反兒少權法之保密規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監察院通過彈劾 |
113-03-26 | 臺東縣政府社會處因未依法究責A機構不當管教人員,於111年遭監察院糾正,然後續仍未加強對A機構之監督與改善力道,致發生更嚴重之機構內強制猥褻案件;花蓮縣政府對安置於A機構之個案置之不理,衛生福利部未善盡監督地方政府督導改善之責,監察院通過糾正臺東縣政府、花蓮縣政府及衛生福利部 |
113-03-25 | 針對監察院糾正南投縣政府處理劉育成校長性侵害性騷擾學生等案,監委重申:政府機關應深切檢討教育人員知悉校園性別事件之通報處理及監督機制、究責相關失職人員,正視妥處被害人平反及補償措施。 |
113-03-21 | 南投縣大鞍國小校長劉育成任教長達34年期間,涉性侵性騷多名女學生,當年受害者勇敢出面舉發,經監察委員調查揭發多名資深教育人員知悉卻未依法通報處理,導致一再錯失處理時機造成多人受害,南投縣政府校園性別事件監督機制嚴重失靈。另南投縣政府未依權責要求劉育成停職接受調查,衍生干擾調查、意圖掩蓋事實及透過民代施壓等情事,處置顯有違失。監察院糾正南投縣政府,並促請行政院會同教育部、法務部、衛福部針對校園性別事件,通盤檢討教育人員勾結權力人士、師師相護的包庇文化等結構性問題,並速謀研議受害者平反及賠償機制 |
113-03-15 |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巡察法務部法醫研究所 |
113-03-13 | 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敘薪釋憲案 人權會:現行法制難謂與國際人權公約相符 |
113-03-12 | 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巡察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
113-03-12 | 桃園警分局3名員警涉刑求17歲少年 監察委員葉大華、林國明、蔡崇義甚為關切 立案調查 |
113-03-08 | 宜蘭縣某國小學前特教班代理老師涉強迫餵飯、綑綁拘束及雙腳撐椅棒式體罰特教學童 監察委員葉大華申請自動調查 |
113-03-07 | 監察院通過葉大華、王麗珍、張菊芳委員所提,對南投縣竹山鎮大鞍國民小學校長劉育成涉性侵害、性騷擾學生彈劾案 |
113-01-26 | 澳洲辦事處新任代表拜會國家人權委員會 交流臺澳人權議題 |
113-01-26 | 臺灣西海岸突出現多具不明浮屍,監察院調查發現為越南籍偷渡客於疫情期間集資購船,經人蛇仲介協助自中國福建沿海自駕直航偷渡來台,卻不幸遭遇海難。惟近五年我國境內查獲偷渡外來人口高達1,128人,又以越南籍為大宗,且多為曾在臺工作之失聯移工。偷渡集團突破我國海域及岸際巡防成功入境情形相對嚴重,海巡署、移民署、警政署等執法機關未能有效防制偷渡,將成人口販運黑數及治安隱憂。監察院促請行政院正視移工政策失衡衍生之偷渡問題,並督促各機關強化橫向聯繫,積極向上溯源,充實相關偵蒐人力及裝備,並力促越南政府正視,共謀改善之道 |
113-01-19 | 監察院調查有關臺中市政府消防局於104年至109年間,不當向消防人員追繳或停支主管加給及危險加成等津貼,損及消防人員法定俸給權利,促請臺中市政府消防局檢討改進。另要求銓敘部、人事總處及內政部積極通盤檢視消防人員之主管加給、危險加給及危險加成之相關法律、法規命令及函釋,是否符合法律保留及授權明確性原則,或對公務人員之權利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 |
113-01-17 | 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身高限制案 人權會表示現行規定與國際人權公約難謂相符 |
113-01-17 | 國家人權委員會公布「矯正機關性別平等教育落實情形」報告 期許深化矯正人員性別意識培力 接軌國際人權標準 |
113-01-16 | 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陳景峻調查報告,指出四年來有22名警察自殺身亡,然警察機關心理輔導之經費嚴重短缺、「關老師」角色定位衝突、相關教育訓練流於形式、未落實自殺防治策略,且110年起新增的「委外預約諮商服務」實施成效不佳。內政部允應督促警政署速謀改善,並確實檢討績效評比及勤務制度的合理性,注意員警精神壓力、長期失眠等風險因子 |
113-01-15 | 基隆市大武崙溪於106年6月2日溢堤事件(即六二水災),基隆市政府及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原工業局)於災害發生前未能正視該排水系統存在多年之護岸缺口,並積極採行合理可行之防汛作為,肇致溪水透過缺口強灌民宅使居民應變不及財產蒙受損失,均有怠失,監察院提案糾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