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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寧祥 監察委員

康寧祥
康寧祥 監察委員
屆次:第2屆
任期:82.02.01~88.01.31
審議日期案號文件案由
90/11/22090國正0020黃委員守高、康委員寧祥、林委員將財提﹁聯合勤務總司令部所屬補給署於八十七年至八十九年間,辦理﹃迷彩色羅紋針織內衣﹄等十五件軍品採購案,確有內部控管機制功能不彰及違反相關法令等情;另該署經基處後勤官陳鑫照少校營外自傷案,亦暴露其內部軍紀維護與管理仍存諸多違失。聯合勤務總司令部未能善盡上級機關督導之責,實難辭怠失之咎﹂之糾正乙案,提請討論。...詳全文
90/11/22090國正0018康委員寧祥、李委員伸一提﹁陸軍第十軍團摩步二00旅步三營步三連士兵邱界喬於陸軍第十軍團第五地區後勤指揮部衛生營成功嶺醫務所留觀期間,因點滴膠管鬆脫而發生血液外流情事,且其病況之轉變,該所未能隨時掌控,醫療處理過程確有疏忽;又陸軍第十軍團摩步二00旅未建立有效之緊急通報系統,應變能力不足,亦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討論。...詳全文
90/10/18090國正0016康委員寧祥提﹁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於前身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時期,從事泰國地區房地產開發業務,未依法定預算程序轉投資;開發前評估復欠審慎周延,終肇致鉅額損失;確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討論。...詳全文
90/08/21090交正0014詹委員益彰、康委員寧祥提:交通部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辦理中部第二高速公路後續計畫南投路段第三三四標草屯段工程,對相關工程品質之查證、安衛之稽查、及督導監造服務合約之執行均徒具形式,顯未落實;另辦理中部第二高速公路工程,歷年共發生十四次重大職災,其中七次屬支撐架倒塌,該局於每次事故後,雖均研謀對策改善,但支撐架倒塌事故仍一再發生,並造成人員傷亡,顯見該局工程災害之防範措施仍有不足,均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詳全文
90/02/07090財正0008林委員鉅鋃、謝委員慶輝、康委員寧祥提:行政院及財政部對金融監理制度之改進,政策搖擺不定,欠缺相關配套措施,影響金融監理制度之健全與效率之發揮,及金檢人員素質提昇及人力之充實;另為補金檢人力之不足,規劃委託會計師參與金融檢查業務並予訓練,迄未落實;且財政部未落實查核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建立遵行法令主管制度,致績效不彰,弊端叢生;對金融機構設置部分專業董監事制度之推動,亦迄無成效;又財政部為協調與聯繫有關金檢事項,所設立之﹁金融檢查委員會﹂,甚少開會,僅聊備一格,未能積極發揮功能,皆有未當之糾正案。提請討論。( 附件乙二 )...詳全文
90/01/18090國正0003康委員寧祥、尹委員士豪提﹁為國防部所屬聯勤總司令部迄今尚未就營產工程署任用較編制軍官總數為多之聘雇人員問題,加以確實檢討改進;另聯勤總司令部所屬營產工程屬辦理林子口營區後續增設工程,為利該工程於限期內完工,而逕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發包,顯有規劃不周、便宜行事,並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另聯勤總司令部辦理九二一震災復建等工程,亦核有未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營造業管理規則辦理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之糾正乙案,提請討論。...詳全文
90/01/16090交正0004黃委員武次、康委員寧祥、林委員將財、謝委員慶輝提:為高屏大橋於八十九年八月廿七日塌陷,造成民眾二十二人及十七部汽機車損傷,案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結果,高屏大橋斷裂原因為:﹁河床下降,保護工未臻完備﹂,且經本院調查亦發現另有其它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