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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擬成立院際聯繫小組 尊重司法、監察職權獨立,也建立良好溝通橋樑

  • 日期:109-08-05

監察院鑑於民眾陳情案件中司法案件占相當比例,在兼顧人民陳情與司法獨立行使職權,監察院經常須就已定讞的司法案件向司法院進行調卷,但因行政手續繁雜,致使案件時機延宕,形成民怨,尤其在尊重司法審判獨立的前提下,如何落實監察權行使實為重要課題。是故,為使兩院職權有良善溝通協調管道,監察院擬成立院際聯繫小組,就兩院行政事務透過先行研議形成共識,藉此避免兩院歧異,達到良性互動、促進行政效率的功效。

 

蔡英文總統與第六屆監察委員提名人茶敘時,亦十分關切監察及司法兩院互動,並指出如兩院有窒礙難行之處,建議新任院長及委員組成小組進行溝通聯繫,讓兩院有通暢無礙的對話機制。

 

監察院過去與司法院之業務溝通聯繫,均透過副秘書長層級進行,包括調卷、約詢、巡察等相關事務溝通協調,如108年3月兩院曾因個案爭議產生誤解,即由此機制進行討論,惟協調成效未如預期。

 

未來此聯繫小組將由監察委員召集,期能發揮功效,成為與司法院之良好溝通橋樑,為兩院共同合作,符合全國人民期待,發揮最大效能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