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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10年2月份提出調查報告9案 糾正案4案 函請改善13案

  • 日期:110-03-02

監察院110年2月份提出調查報告計9案,審查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4案,通過函請改善案13案。
 
監察院統計2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106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000件。
 
2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經審核相關資料後,據以派查30件,函請機關(構)說明、查處132件,送請機關參處189件,屬司法、行政救濟程序238件,併案處理290件,其他(不屬監察院職權範圍、陳訴內容空泛、需陳訴人補充說明或補送資料等)121件。
二、糾正案4案:衛生福利部94年公告「硃砂」為禁藥,卻未禁止複方製劑使用,致病人重金屬中毒,核有違失案,糾正衛生福利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Ο二廠內控不彰,不實登載成本,虛增賸餘,溢領績效獎金情事;軍備局對所屬監督不周,亦有違失案,糾正國防部軍備局暨所屬生產製造中心第二Ο二廠。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08年8月6日發生司機員擅自關閉ATP系統,及行車調度所疏於監視車行狀況,且未落實通報機制及事後隱匿不報,有違管理及安全之責,糾正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