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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學用落差危機,監察院請行政院督同教育部、勞動部、經濟部、科技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共同檢討改進

  • 日期:111-03-19

根據審計部審核報告指出,產學訓計畫受勞動力資訊取得及招生名額管制等影響,不利產學合作之目標達成,且部分計畫申請程序涉及跨部會,影響學校申請意願;另辦理青年職訓專班,惟逾9成失(待)業青年係參加失業者職前訓練,不利適性適訓,允宜研謀改善。監察委員賴振昌、葉大華、賴鼎銘、紀惠容立案調查,經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111年3月16日審查通過調查報告,請行政院督同教育部、勞動部、經濟部、科技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共同檢討改進。
 
監委賴振昌、葉大華、賴鼎銘、紀惠容調查發現,行政院投資青年就業方案有關「擴大推動優質產學合作」措施,108至110年度培訓(育)人數,均低於107年度之實際達成值,其以「擴大推動」為名,核有名實不符;而教育部106至108學年技專校院產學攜手合作專班畢業生,均未達每年培育目標4,000名之一半,其中在學階段就讀「政府提倡之新興產業類科」之人數,亦由363人逐年遞減為237人,爰請行政院督請「行政院產學研連結會報」及勞動部、經濟部與教育部跨部會次長小組會議,加強跨部會溝通及資訊交流,並督同教育部、勞動部衡酌少子化、招生名額、經濟景氣、產業發展、企業辦訓能力、就業市場情勢等因素,滾動檢討修正方案內容。
 
監委強調,國發會105至110年公布之未來3年「重點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推估彙整報告」連續6年均顯示,各重點產業欠缺人才明顯集中於「大專」學歷,教育學門背景需求方面則多分布於「工程及工程業」與「資訊通訊科技」學門,惟103至108學年度,大專校院「工程及工程業」與「資訊通訊科技」學門畢業生人數減少幅度,均為整體水準之2倍左右,顯示自101學年以來,教育部因重點產業人才需求而調整學校科系涉及學校師資、設備之調整迄無顯著縮短高等教育及重點產業人才需求落差。
 
另根據國發會110年3月所提「2030年整體人力需求推估」報告指出,工業部門中的製造業,續為我國主要吸納人力的產業,至2030年,製造業人力占比預估仍維持約3成。」惟105至109年大專畢業生從事製造業之比率下滑為18.81%,低於2030年之預估值,亦少於109年製造業就業人口占全體從業人數之比率,而大專畢業生從農之比率已萎縮為0.81%,顯見大專畢業生投入製造業及農業比率嚴重萎縮危機提前到來,為重要警訊。國家之人才培育政策應以縮短學用落差,協助青年發揮所學順利轉銜進入職場為目標,國發會、教育部、經濟部、農委會允宜就重點產業人才需求如何兼顧中長期高等教育體系培育及短期在職人員培訓,研議如何滾動修正計畫目標及成效。
 
監委亦認為,雖勞動部為協助紓緩學用落差,協助青年提升技能,以促進就業,推動雙軌訓練旗艦計畫、產學訓合作訓練等措施,惟部分技專校院未曾申請,且招生人數均逐年遞減,致執行效益逐年欠佳,教育部允宜檢討國立科大承辦意願低落之原因;而德國立法支持雙軌制職業訓練企業具有辦訓義務、工商總會與工會團體高度參與研訂課綱、訓練標準及核發獲歐盟國家認可之職業證照(書)、企業負起培訓重任,由具備師傅證照(書)之業師傳授學員實務技能等,為德國雙軌制成功之重要關鍵。然我國雙軌訓練旗艦計畫推行多年擴散效益不足,與我國多為中小企業企業辦訓能力及訓練資源較不足,加之升學主義盛行雙軌計畫係配合學制辦理,較難依產業特性及企業需求規劃訓練模式,以及企業師傅專業資格及師資培訓待加強有關,德國模式殊值我國借鏡學習。
 
另據勞動部「109年15至29歲青年勞工就業狀況調查報告」顯示,青年勞工希望政府「辦理專業技能訓練」之比率逾4成7,惟該年度,勞動部勞發署桃竹苗分署開辦青年職訓專班只有3門,致僅有40人參訓,明顯偏低;又青年職訓專班雖已逐漸朝向以培訓符合未來產業發展需求為重點,但部分專班課程之學員平均就業關聯率低於40%,未達80%之目標值,相關課程內容尚待精進。
 
另就國發會所提「109年度行政院管制『推動多元培訓,強化技能,提升勞動素質』計畫查證報告」指出,勞動部失業者職前訓練的入訓機制以甄試為主,造成會考試、能力好且不需要特別輔導的人反而有機會先入訓、部分學員是為領取職訓生活津貼而參訓,導致辦訓成效不彰,建議將職訓諮詢制度納入參訓篩選機制,讓真正需要的弱勢失業者優先入訓,勞動部允應據為檢討改進,並積極檢視相關計畫是否真正協助到需要受訓之弱勢青年失業者,俾發揮職前訓練之實質價值。
 
另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衝擊,勞動市場就業機會萎縮,青年求職益形艱困,雖勞動部推動「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協助青年就業,惟110年我國青年失業率偏高,且高於OECD平均、加拿大、冰島、美國、奧地利、南韓、德國及日本等,顯示我國青年失業情形仍有改善空間,尤其在少子女化浪潮下我國勞動人口勢必不足,行政院應整合跨部會資源共謀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