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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發生家暴母子當街舉雙手下跪案,且於同一地點反覆發生過三次,本案涉及於街頭公然進行家庭暴力,究台北市政府案關單位是否積極妥處,現行法制面是否有所不足,監察委員葉大華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12-03-25

監察委員:葉大華

據報導,有網友po出一張台北市街頭有2人跪在大馬路邊、高舉雙手,明顯遭人處罰的照片,當地鄰居表示罰兩人下跪的是會酗酒的爸爸,挨罰的是一對母子,這母子二人常被爸爸逼著罰跪。台北市社會局則表示,該案家於今年1月就有被家暴通報紀錄,家長多以罰跪或掌摑等方式不當體罰與管教,且有多次反覆發生之情形。社工本已介入要協助輔導家長親職教育及戒酒,但家長出現消極拒絕配合情形。

另據當地里長表示,母子二人常被案父逼著罰跪,同一地點及同一地方罰跪已經是第三次,連警察來處理都沒用。然本案實已涉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兒少權法,本案案家是否為社會局列管之保護案件,又是否曾核發保護令,案父為何又再度發生不當對待?又本案案子就讀之學校是否知悉其被家暴之狀況?究警察局是否依「警察機關處理家暴案件作業規定」進行相關案件之查處。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警察局有無依法及社會安全網程序積極查處及輔導處遇,實有釐明之必要。

另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暴力係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本案涉及於街頭公然進行家庭暴力。近日法務部依據CRC公約及國家人權委員會CRC第二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擬定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刪除原本的「懲戒」文字。本案是否突顯出現行法令仍有不足之處,需修改民法相關規定以廢除父母懲戒權,有深入探究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