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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發署青年職涯發展中心運作長達12年仍未訂定服務基線,均以「產出型」指標衡量績效,致達成率屢超標200%甚至破千以上,能否提升青年就業力之成效未明;又未優先針對就業不利青年族群建構差異化職涯輔導模式,服務內容高度重疊教育部門,致相關經費預算乃至專職專業人力長期低度投資與發展。勞發署未善盡輔導及督導之責,監察院通過糾正

  • 日期:114-06-03

監察委員:葉大華

監察委員葉大華調查「勞發署青年職涯發展中心(簡稱:YS)運作成效」一案,經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14年5月21日審議通過調查報告,就勞發署青年職涯發展中心運作長達12年仍未訂定服務基線,均以「產出型」指標衡量績效,致達成率屢超標200%甚至破千以上,能否提升青年就業力之成效未明;又未優先針對約23萬名尼特族、職場適應困難等就業不利族群建構差異化職涯輔導模式,服務內容高度重疊教育部門,勞發署顯未善盡輔導及督導之責,核有怠失,通過糾正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並就整體青年職涯發展及職涯規劃服務執行面之缺失與未來政策發展,促請勞動部督同勞發署通盤檢視改善,確實檢視青職中心之政策定位與中長程目標,以規劃更為貼近我國就業困難青年需求之職涯服務政策。
 
監察委員葉大華調查指出,青年職涯發展中心(下稱青職中心、YS)推行迄今已12年,每年花費就業安定基金(下稱就安基金)約1億餘元,卻仍只停留於試辦計畫,相關方案對於青職中心投入之經費僅不到5%,且未設置各中心服務基線(Base-line),定期評核其提升青年就業力或就業率之實質成效,致相關經費及專職專責人力皆未見合理成長與投入。此外勞發署掌理「青年就業之規劃、輔導、推動及督導」事項,惟查勞動部於101、112年歷經10餘年二次調查統計,對於青年高失業率原因之分析竟為相同,且15-29歲青年在勞動參與率、就業率、失業率未見有明確改善,凸顯政府投入青職中心等就業促進資源,尚未能有效改善青年失業問題,整體青年職涯發展政策資源投入未見成效。
   
葉大華表示,本案調查期間實際走訪各分署青職中心,發現到各YS主要服務對象多半集中於大三、大四或即將進入職場之大專青年,勞發署表示YS以15歲至29歲之在學學生及畢業青年為主要服務對象,其中有約莫3/4為在學學生,故青職中心業務內容恐與大專校院學生輔導中心高度重疊。經查勞發署未能積極督導各青職中心適時針對長期待業者、職場適應困難之怯志者(Discouraged workers)、尼特族(NEET)等不利就業人口群,定期滾動評估列入YS重點目標族群,盡力發揮協助其職涯發展之角色,致未能區隔與學校職涯輔導之差異
 
調查報告也指出各青職中心服務項目多偏重於產業認識和職業準備,於經費資源與專業人力有限下未設定目標族群優先協助順序,釐清其在職涯發展問題上之需求,亦未建構出差異化職涯輔導模式。詢據專家意見指出現行勞動市場缺工趨勢,如何協助弱勢青年釐清職涯方向,提升青年就業力及就業率,解決弱勢青年貧窮及就業機會不平等之現況刻不容緩,對於就業不利比率偏高之族群,亟需政府投入資源。勞動部應督同勞發署研議將更需要政府投入資源協助之階段性弱勢青年、不利就業人口群及就業服務法第24條就業促進對象之青少年納為青職中心重要目標群。
 
監委葉大華表示,勞發署未因地制宜訂定各YS據點明確服務基線(Base-line),未衡酌各地青職中心經費資源及人力配置差異性大、推動架構與重點均不相同,實難以同一個指標衡量績效,造成部分中心目標值設定過於寬鬆,且又未依據實際執行狀況定期滾動修正調整,致目標達成率屢屢嚴重超標,逾200%以上,甚至破千,績效設定流於形式,不具區辨性且缺乏激勵效果。又據審計部查核指出,各YS所設定之績效指標多屬產出型績效指標(Output),較少成果型績效指標(Outcome),惟均只針對八大核心業務項目,卻鮮少針對提升青年就業力之績效目標設定。故無法有效評核青職中心對於提升青年就業力或就業率乃至職場續航力之實質表現,自無法確實評估青職中心在扮演青年職涯發展協助上的功能和效益,實有違就安基金促進國民就業之意旨。
 
調查報告也指出,YS一對一職涯諮詢服務是協助青年職涯規劃與建立職涯觀念的重要核心策略,惟各YS未針對接受服務青年之屬性、學歷與年齡進行交叉分析比對,對於一對一職涯諮詢追蹤結果之認定差異甚大;加上YS職涯諮詢輔導業務年年委外招標,易造成經驗傳承之不穩定性,以及人員留任率穩定度不高,顯不利確保諮詢服務品質。故在一對一職涯諮詢服務之執行成效、後續追蹤結果以及現行委辦機制等,均有檢討提升空間。
 
最後,監委葉大華強調,我國勞動市場面臨新冠疫情後大缺工時代來臨,人才磁吸效應更為嚴重,整體青年職涯發展與就業促進政策亟需與時俱進調整與強化。其中一對一職涯諮詢在學青年之比率偏高,目前機制能否有效接觸實際就業困難之青年或尼特族、怯志者等真正就業不利族群尚有疑義,允應優先服務轄內無法接觸到職涯輔導資源之青年為主,強化在地產業與社福資源的連結、分工與整合。而為解決「青年找不到想要做的職業類別」之困難,勞發署允應督導青職中心強化針對社會韌性相關職場體驗職種的多元性,盤點第三部門社會韌性產業有關之工作職種、職缺、產值與效益,以使臺灣青年體認社會韌性產業的重要性,並於法令及政策上投入實質資源,向下扎根培育青年認識社會韌性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