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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09年2月份提出調查報告12案 彈劾2案 糾正7案 函請改善16案

  • 日期:109-03-02

監察院109年2月份提出調查報告計12案,其中審查決議成立彈劾案2案、彈劾7人,依規定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7案、函請改善案16案。
 
監察院統計2月收受人民書狀計819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891件,扣除不屬職權範圍、內容空泛等非陳訴案件190件,屬陳訴性質書狀701件,以案計算為494案,其中派查8案。
 
2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請陳訴人先循或已進入司法、行政救濟程序127案;送請機關參處88案;函請機關說明、查處及補送資料127案;認無違失逕函復陳訴人1案;併案處理143案;核派委員調查8案。
二、彈劾案2案:被彈劾人空軍戰術管制聯隊戰術管制中心前攔截管制官史青年、賴文生及前管制長盧易舜,受命引導「萬安41號演習」假想敵機,惟任務前輕忽任務整備,任務中未完成戰航管協調,肇生空軍F-16戰機撞五分山之一級事件,違失重大;前管制長莊春源任務前未看過實施計畫及要旨命令,對當日有無空中兵力毫無掌握,影響任務遂行;前主任區劍飛主管訓練事宜,規定攔管官執行任務前須檢查地障,卻未訂定檢查之標準作業程序,或督導所屬正確認識地障,相關人員均有違失。屏東縣麟洛鄉第15屆及第16屆鄉長李新煌、第17屆鄉長蔡志和,多次利用業務上執掌之工程標案機會,收受賄賂,作為協助廠商確保工程款請領過程順利之對價,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
三、糾正案7案:桃園市消防局救火指揮官未詳閱平鎮工業區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平面圖,致造成消防人員6人及該公司外籍勞工2人死亡,核有怠失案,糾正桃園市政府;107年6月4日萬安演習,空軍F-16戰機撞五分山案,經查戰管、航管均有違失,爰糾正空軍司令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案;明道學校財團法人防火實驗室不符國家標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內政部營建署遲至105年5月、106年1月方獲悉,難杜絕外界質疑及安全疑慮,均有怠失案,糾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內政部營建署;楊梅體育園區開發案未辦理先期作業及查估徵收費用等,致預算劇增、工期延宕、完工範圍減半等情,糾正桃園市政府;臺北少年觀護所將精障少年單獨監禁於鎮靜室達27次計101天,法務部矯正署函允所屬將違規少年收容於鎮靜室,最長可達7日,嚴重侵害兒少人權,核有違失,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及所屬臺北少年觀護所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