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專案小組係監察院第二屆第九十三次會議於八十七年十一月十日上午討論:許委 員新枝、葉委員耀鵬、傅委員美華、翟委員宗泉、李委員伸一等五人所提「邇來國內企 業財務危機頻傳,行政院為穩定金融市場,避免情勢惡化,緊急採取五大紓困措施,惟 如何有效落實執行及防止弊發生」乙案,經院會決議:成立專案調查小組,推派許委員 新枝、葉委員耀鵬、傅委員美華、翟委員宗泉、李委員伸一等五人調查。並由許委員新 枝擔任小組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