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院巡迴監察制度研究小組,對本院中央及地方巡察暫行辦法之研修結果資料。
二、趙委員榮耀等四位委員,參加第十五屆「國際執法監督協會」年會、第十七屆「澳洲及太平洋地區監察使會議」年會暨駐外單位巡察報告
三、張委員德銘等五位委員,提請行政院轉飭所屬相關單位,於進行拆除及整修,因對九二一地震,致成危險之大樓建物及公共建築同時,應在不妨礙救災進度表之前提下,蒐集其施工不良及違規之相關證據,俾利爾後檢討改進建築管理之提案資料。
四、本院對國民大會建請本院成立「集集大地震救災暨災後重建評鑑查察小組」之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