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請張委員富美、古委員登美、馬委員以工、林委員鉅鋃及張委員德銘等五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調查,並由張委員富美為召集人。二、除陳訴所提及之機關外,就考試院對考試錄取人員及人事行政局對列冊人員之分發任用,有無歧視女性之情事,一併予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