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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巡察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戲曲中心及文化部 關切公視董事選任未達法定人數及《大濛》、《陽光女子合唱團》等破億國片對電影產業市場之影響

  • 日期:115-03-27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下稱傳藝中心)為保存、推廣及發展傳統藝術,透過轄下3大園區(宜蘭園區、臺灣戲曲中心、高雄園區)之營運資源,及4個派出單位(3團1館-國光劇團、臺灣豫劇團、臺灣國樂團及臺灣音樂館),建構傳統表演藝術產業支持體系。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為瞭解傳統藝術保存推廣、人才培育、預算編列情形,於115年3月25日上午,由召集人葉大華委員偕同監察委員,計14人,前往國內第1個擁有駐團的專業劇場,位於臺北市士林區的臺灣戲曲中心巡察。

監察委員們在文化部李靜慧政務次長、傳藝中心陳悅宜主任陪同下,聽取業務簡報,並前往小表演廳、大表演廳及小舞台等,瞭解展演空間的各項設施建置及維護情形、無障礙席位設置、場館使用率等,同時參觀國光劇團及臺灣國樂團排練場,瞭解團員們的日常排練情形;接續至臺灣音樂館,瞭解該館對臺灣音樂的採集調研、館藏及數位典藏推動情形。在傳藝中心專業人員深入的解說下,監委們了解到該中心推動保存及發展傳統藝術文化情形,並進一步關切僅新臺幣(下同)1.3億元經費是否能跟上文化AI的發展,落實國寶級創作者及族群音樂與文物的數位典藏發展。

下午 ,監察委員前往文化部,關切該部各項文化政策推動情形與執行成果,部長李遠率政務次長王時思、李靜慧、常務次長徐宜君、各司處局主管,以及傳藝中心主任陳悅宜,召開巡察會議。

召集人葉大華委員致詞時表示,本次為第6屆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巡察文化部,早上巡察了臺灣戲曲中心各場館,瞭解到在有限的1.3億元經費預算下,傳藝中心透過多元友善的展演環境,逐年提升進場觀劇人數與場次,已成最受歡迎的表演展場;音樂館也在族群音樂的收集與調研典藏工作上表現亮眼,都非常值得肯定。然而我國傳統藝術的採集調研、推廣、人才培育,以及國寶級文物的蒐集保存情形,是否能跟得上文化AI的發展,以盡早落實數位典藏工作,期許文化部在資源配置上,能夠積極強化對傳統藝術文化的重視與投資。

另今年廣受關注的破億國片《大濛》、《陽光女子合唱團》等,票房創下我國影史紀錄,顯示在文化部與文策院政策支持下,電影產業體質已有提升。在文化資產保存與再利用方面,去(114)年9月監察院出版了《文化資產守護行動》一書,提出多項對我國文化資產保存及人才培育政策的建議,然而文化資產保護機制在地方與中央間的銜接,仍有明顯落差,期盼文化部能持續落實與改進。此外,本會曾於102年及112年調查公視董監事選任嚴重延宕問題,兩度提出糾正,但相關遴選制度及提名人同意權,即便修正公視法,至今仍遭遇困境,冀盼國會能本於職權,儘早讓第8屆董事順利產生,避免影響公視整體治理與運作。

接續文化部綜合規劃司司長魏秋宜以「扎根、韌性 共創文化臺灣」為題,進行業務簡報,包括114年度施政成果,如:擴大文化幣向下扎根、首辦百大文化基地、推動國片大航海計畫、首屆金繪獎及金漫獎、舉辦第1屆臺灣國際兒少書展、推動表演團體金三角、發布文化藝術應用生成式AI指引、國家人權記憶庫建置完成、研議傳統匠師分級證照制度、建置馬祖語及臺灣手語語料庫、打造國際文創平臺、推動數位轉型與智慧應用等,並說明114年文化建設里程碑:國家鐵道博物館第1階段開幕、國家人權館紀念碑錄名竣工揭牌、臺灣文學糧倉啟用、中正紀念堂演藝廳整修轉型、臺南國家美術館掛牌等。

監察委員對於文化部簡報內容進一步關切與建言,包括:推動文化幣之成果及檢討情形、小公視開台進展及兒少節目自製率、國家鐵道博物館應充實展示內容並參考他國相關博物館作法、珍貴影視資料保存修復及片庫建置進度、強化招標採購案之透明度及宣導利益衝突迴避、建議於東部設置工藝中心分館以推廣保存原住民族的工藝藝術、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進度及馬祖語臺灣手語認證機制、重視廣播電台及收音機之重要性俾作為停電時之訊息傳遞應急工具、建議傳藝中心參與民間大型宗教祭典注入文化創新思維、小公視培育製作人才及與教育部合作情形、臺灣銀行收回大同之家及自由之家後嚴前總統文物保存問題、水下博物館籌設進度、文化場館的影響力評估、藝術銀行購藏本土作品辦理情形、第1屆國際兒少書展可改進之處、推動台北時裝週之實質效益、與教育部合作推動美感教育等議題。

召集人葉大華委員表示,文化工作的推動,不僅在於成果的累積,更在於制度是否周延、執行是否穩定,以及能否回應社會的多元期待。期待文化部未來能持續強化跨部會協調,在文化資產保存與轉型正義等面向深化制度基礎;同時面對AI等新興發展課題,及早建立相應原則與配套,兼顧創新發展與文化價值,為臺灣文化的長遠發展,持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