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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體系

行政函釋 - 財產申報:103 筆

101. 092.08.15 有關公職人員辦理財產申報時,就儲蓄互助社之股金、備轉金及指定用途之共同基金應歸屬何類財產項目申報疑義 行政函釋
102. 091.03.05 函知各政風機構有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規定 行政函釋
103. 090.10.18 應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因案或其他情事遭「停職」處分,其後並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撤職」者,其喪失應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身分,應自撤職之日起算 行政函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