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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8 10:3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關監察院再詢擬參選全國不分區或僑居國外國民之立法委員,與擬參選區域或原住民之立法委員,是否為政治獻金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之「同一種選舉擬參選人」,仍有疑義乙案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內政部 台內民字第0990215220號函
法規體系: 行政函釋/政治獻金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主  旨:貴秘書長函為擬參選全國不分區或僑居國外國民之立法委員,與擬參選區
     域或原住民之立法委員,是否為政治獻金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之「同
     一種選舉擬參選人」,仍有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
說  明:一、復貴秘書長99年10月22日(99)秘台申肆字第099011418號函。
     二、查本部99年10月12曰台内民字第0990191574號函對於本法第7條第1項
       第 5款「同一種選舉擬參選人」範圍之解釋,係在探究本法整體之立
       法目的及意旨下,作成符合規範意旨及目的之合目的性解釋。另為避
       免疑義,本部將於未來辦理本法修法作業時,研議檢討修正相關規定
       ,以臻明確。
正  本:監察院秘書長
副  本:本院法規委員會、民政司
資料來源:監察院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