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有關所詢捐贈者已違反政治獻金法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受贈者如再查證是否違反同項第7款至第9款規定時,捐贈返還期間如何計算疑義1案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2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內政部 台內民字第1070404789號函
法規體系: 行政函釋/政治獻金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