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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有關新竹縣政府勞工處業務主管人員至職業訓練班擔任講師並具領講師費,有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1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法務部法授廉利字第 10405017090 號
法規體系: 行政函釋/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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