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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有關監察院所詢擬參選人收受營利事業捐贈之政治獻金,倘無從依政治獻金法(以下簡稱本法)第7條第4項規定辦理查證,得否洽尋其他替代之查證管道1案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4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內政部 台內民字第1020141053號函
法規體系: 行政函釋/政治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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