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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7 條規定參照,農地所有權人於依該法辦理強制信託登記後,究應如何認定興建農舍用地取得時點,允宜參酌同一法理,適度調整農業發展條例第 18 條規定以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01.06.29農水保字第 1011865000 號令釋適用,俾符該條第 1 項之立法原意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7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法務部法律字第 10200120960 號
法規體系: 行政函釋/財產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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