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有關大院函詢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4 款但書適用疑義案,復如說明,敬請詧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1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法務部法廉字第 11305000230 號
法規體系: 行政函釋/利益衝突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