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關於「受其監督之機關」係指受該公職人員監督之機關而言,所以只要依法係屬該公職人員職權所及之監督機關,均不論直接監督或間接監督均屬之。因此行政院主管部會之政務委員,對所服務之各該部會所屬機關及各級人員,具指揮、監督之權責,無庸置疑,至於有無監督之關係,則應衡酌各部會政務委員之職務性質、實際執行職務內容所斷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12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法務部法政字第 0981116105 號
法規體系: 行政函釋/利益衝突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