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九月二十七日監察院(82)院台參字第 5709 號公告
訂定發布全文 6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二月二十二日監察院(84)院台參甲字第 1632 號公
告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十三日監察院(86)院台參甲字第 860800104
號公告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5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原名稱:監察院暨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新名稱:監察
院訴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4.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九日監察院(89)院台秘議字第 890900348
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 5 點
5.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監察院(九二)院台訴字第 092322001
7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五日監察院院台訴第 1093230031 號令修正發
布第 2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監察院院台訴字第 109323005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八日監察院院台訴字第 1103230023 號令修正發
布第 2、5 條條文;除第 2 條第 1 項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一日施行外
,其餘條文自本法修正條文施行之日施行